
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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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點
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(桃園市政府文化局)
宗旨:為發掘及培植文學人才,推廣文藝欣賞之風氣,以鼓勵愛好文學人士創作。
徵選資格:
不限定國籍,不限定題材,惟須以繁體中文書寫。
以未曾發表(含演出、網路、實體出版)、未曾獲獎之作品為限,翻譯、改寫作品不予受理。
徵文類別:
長篇小說類:80,000-100,000字為原則。
短篇小說類:8,000-12,000字為原則。
報導文學類:8,000-12,000字為原則。
新詩類:40行以內為原則。
童話類:1,000-6,000字為原則。
散文類:3,000-5,000字為原則。
投稿方式:所有文類皆採紙本或線上雙軌投稿方式,參賽者可自由選擇其中一種方式報名參賽。
(詳情請至活動官網查詢)
活動來源: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