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日期
地點
桃園市中壢區 (中壢區(桃園市)=)
一、為促進桃園市流行音樂產業發展,提升有意從事表演藝術產業青年之競爭力,爰辦理舞蹈、樂團及歌唱組比賽,分為初賽、複賽及決賽徵選。
二、本計畫規劃整合桃園高中職校及大專院校表演藝術學群資源,辦理流行音樂選秀競賽,結合流行音樂導師制度與課程、行銷管道及媒合資源等,培力人才並提供各項資源,鼓勵更多青年投入表演藝術產業。
一、為促進桃園市流行音樂產業發展,提升有意從事表演藝術產業青年之競爭力,爰辦理舞蹈、樂團及歌唱組比賽,分為初賽、複賽及決賽徵選。
二、本計畫規劃整合桃園高中職校及大專院校表演藝術學群資源,辦理流行音樂選秀競賽,結合流行音樂導師制度與課程、行銷管道及媒合資源等,培力人才並提供各項資源,鼓勵更多青年投入表演藝術產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