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關於 本中心透過公開遴選方式提供外界115年展覽場地申請,使有展出作品需求之工藝師、工藝團體或大專院校(工藝、藝術相關科系)作品發表、創作經驗分享,提出展覽申請。
詳如附件「展覽申請須知暨簡章及展覽計畫書」。
二、展覽場地資訊 115年度本中心受理申請之展覽場地,申請者可依需求擇定,場地資訊如下: ▎臺灣工藝文化園區 地方工藝館一樓主題特展區空間 約52坪 / 約172平方公尺 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74號 ▎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 第一展覽室 約63坪 / 約209平方公尺 苗栗市水源里11鄰水流娘8之2號 ▎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 地下室藝文空間 約108坪 / 約326平方公尺 苗栗市水源里11鄰水流娘8之2號 三、展覽檔期申請時間 (一)每檔展期以二至三月為原則,本中心得參酌需要調整之。
(二)受理申請「展覽場地」及「檔期時間」: ▎臺灣工藝文化園區 地方工藝館一樓主題特展區空間 115 / 02 / 01 ~ 05 / 31 / 115 / 11 / 01 ~ 12 /31 ▎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 第一展覽室 115 / 03 / 01 ~ 05 / 31 ▎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 地下室藝文空間 115 / 03 / 01 ~ 05 / 31 四、申請時間 114年10月01日至10月31日,向本中心苗栗分館提出展覽計畫申請。
五、申請文件送交方式 (一)以郵寄或親送辦理,須於114年 10 月 31 日下午5時前,以郵遞或專人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展覽申請」,逾期恕不受理。
(二)申請文件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:苗栗市水源里水流娘11鄰8-2號 「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 楊先生收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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